广东省金属学会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2015年12月23日广东省金属学会七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一、广东省金属学会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与全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相衔接。
二、评选范围和要求
1、在规定时限内,我会会员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在学会、专业分会、企事业科协举办的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均可申报或参加评选。已获省级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评。
2、参评论文的编写格式应符合《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的要求,并经过打印或铅印,装订完好,不能以手抄稿报送。
工作总结、统计资料、试验报告和通讯报导等非学术论文著作资料,不予参评。
三、优秀学术论文等级标准
广东省金属学会优秀学术论文分为四个等级:
1、特等优秀学术论文(相当于全省一等),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凡在理论上、技术上属新发现、新创造、填补国内空白或解决了国内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对科学技术进步或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大作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特等。
(1)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方面取得了新突破,经省、部级以上鉴定、评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论文。
(2)在应用上,对国民经济建设有重大作用,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践证明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论文。
(3)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论文。
2、一等优秀学术论文(相当于全省二等),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凡在理论上、技术上在国内同学科、同专业属先进水平,对科学技术发展或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一等:
(1)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
(2)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践证明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论文。
(3)在国外或国内一级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3、二等优秀学术论文(相当于全省三等),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凡在学术上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在应用上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二等;
(1)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
(2)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具有较大的作用,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实践证明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论文。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科协、省级学会召开的学术会议上宣读,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4、三等优秀学术论文,应达到我省冶金行业同学科、同专业先进水平。凡在学术上有一定理论水平,在应用上有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三等:
(1)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省内冶金行业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
(2)在应用上,对经济建设有一定作用,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冶金行业先进水平,实践证明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论文。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省、市级学会或企事业科协学术会议上宣读,并达到我省行业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四、评选程序
1、申报或推荐参评。可以由论文作者申报参评,也可以由专业分会、市级学会或企事业科协组织和推荐参评。参评论文的作者应填写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推荐表(附件)第1 页之内容,包括作者情况、发表经过和论文摘要等(一式2份),连同论文(一式2份)一起报送初评机构。
2、初评。优秀学术论文的初评工作,由各专业分会、市级金属学会、企事业科协负责。初评工作的内容包括:审查参评论文是否符合规定的评选范围和要求,对参评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实践性、逻辑性、进行评定,并按学会统一规定的等级标准初步确定等级,在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推荐表上填写初评意见。经初评上等级的论文及申报推荐表(各一式2份),应在评选年度年末及时上报学会秘书处。
3、总评。优秀学术论文的总评工作,由学会秘书处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组的成员由主要的专业分会、市级学会、大型企业科协推派。专家组成员的条件是:对本专业技术造诣较深,知识面较广,办事公正,有高级技术职称。每届总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9人。专家组通过评审,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论文的等级,并填写评语。
4、总评选出的优秀学术论文,报学会理事长或秘书长签字后公布,在《南方金属》刊载优秀学术论文目录。
五、表彰奖励
1、向优秀学术论文作者颁发《广东省金属学会优秀学术论文证书》。
2、向优秀学术论文作者颁发奖金。
3、获特等、一等奖的优秀学术论文,由学会向广东省科协、中国金属学会等机构推荐,参加省和全国性的优秀学术论文评选。
4、获奖论文优先安排在《南方金属》发表。
六、本办法自2016年起正式执行。

附:
广东省金属学会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